【悠閒時光】紅葉靜語.山陰山陽秋日溫泉物語6日~帝釋峽遊覧船、出雲大社、奈義町現代美術館、松江花鳥園、姬路城

參考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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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滿6歲以上兒童須佔床 與大人同價
  2. 滿2~6歲以下兒童不佔床減 NT:5000
  3. 2歲以下之嬰兒售價 NT:6000
  4. 如住宿單人房需補單人房差 NT:19000
  5. 售價依出發日不同而有所異動,請以當團報價為主
費用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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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來回團體經濟艙機票
  2. 雙人房住宿共五晚
  3. 行程所列之交通、餐食、景點門票等各項費用
  4. 含250萬旅遊責任險及20萬醫療險
  5. 兩地機場稅、燃油附加稅、雜支服務費
費用不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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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領隊及導遊小費每日每人 NT300元
  2. 中華民國護照新辦費用
  3. 電話費、行李超重費、床頭小費........與相關服務人員小費支出
  4. 行程所未列出之私人行為消費:如行李超重費、飲料酒類、洗衣、電話及私人交通費等
所需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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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種類 費用 辦理天數 詳細資訊
中華民國護照-一般件 NT1800 10工作天 查詢
名稱 中華民國護照-一般件
工作天數 10工作天
代辦費用 NT1800
簽證效期 14歲以上10年;未滿14歲5年
所需資料 ◆【照片】準備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護照專用照片2張,白色背景、正面、脫帽、五官清晰,尺寸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須介於3.2至3.6公分。照片不得使用鏡像、合成或造成臉部特徵失真的過度修圖。

◆【旅行社電子照片】委託符合資格之旅行社辦理,如旅行社已將符合規格之電子照片成功上傳外交部旅行社團件系統,可依規定免附2張彩色實體照片。

◆【年滿18歲】須準備現行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滿14歲至未滿18歲】須準備本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並由父、母或監護人之一同意申辦;法定代理人須提供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法定代理人有2人以上者,由其中1人行使申辦護照同意權即可。

◆【未滿14歲】尚未領有國民身分證者,依辦理方式準備戶口名簿或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如已領有新式國民身分證,則改提供本人身分證。

◆【未成年人】申辦護照須由依法得行使權利、負擔義務之父、母或監護人簽署同意。

◆【父母離婚/監護權案件】須另提供可證明有權行使未成年人權利義務之文件正本,例如具有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最近3個月內且保留完整記事之戶籍謄本。

◆【受監護宣告者】須由監護人同意並準備監護人身分證及監護權證明;監護人不能陪同時,依規定另備委任文件及陪同人身分證明。

◆【首次申請護照】申請人必須先完成人別確認。可本人親赴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申辦;亦可本人先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再委託符合資格之旅行社續辦。

◆【首次申請委託旅行社】本人須先到戶政事務所完成人別確認,取得戶所核章之首次申請護照專用簡式護照資料表,再連同D式委任書或適用之E式複委任書交由旅行社送件。

◆【未滿14歲首次申請】本人仍須辦理人別確認;由法定代理人陪同,或由法定代理人依規定委任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旁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陪同,並備妥委任陪同書及親屬關係證明。

◆【一般換發】目前護照尚在有效期限內者,須繳交原護照正本,換發完成後原護照經截角註銷後發還。

◆【舊護照已過期】已逾期之舊護照依官方規定可免繳交;如仍持有,建議一併準備,以便核對舊護照英文姓名、外文別名及旅行資料。

◆【可以提前換發】護照已逾期、剩餘效期不足1年,或所持護照不是現行最新式樣者,可申請換發。

◆【必須換發】護照污損不堪使用、相貌與護照照片明顯不符、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取得新的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製作瑕疵或晶片無法讀取者,須申請換發。

◆【改姓名/資料異動】中文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或其他護照資料頁資訊如已依法變更,須依最新戶籍資料申請新護照,不能直接在原晶片護照修改。

◆【首次申請英文姓名】如已有政府核發之外文身分證明、國內外醫院出生證明、正式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記載外文姓名,可依規定優先採用;沒有相關證明者,依中文姓名之國家語言讀音逐字音譯為拉丁字母。

◆【換發英文姓名】換發或補發護照原則上須沿用舊護照之外文姓名;如依法更改中文姓名,須依規定重新處理外文姓名及原外文姓名/別名。

◆【外文別名】如申請外文別名或變更既有外文別名,須依規定提供政府外文文件、出生證明、正式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等足資證明文件。

◆【旅行社委任】委託交通部觀光署核准之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代辦者,須填寫旅行社D式委任書;複委託旅行社案件使用E式複委任書。D式、E式均已包含護照基本資料,依官方規定可免另填一般簡式護照資料表。

◆【兵役身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申辦護照時,護照申請文件原則與一般申請人相同,不須因役男身分另外在護照申請階段固定提供退伍令。

◆【已退伍/免役】已退伍、退役、免役或免除兵役義務者,申辦一般護照目前不是一律要求附退伍令;但如退伍後短期內即將出境,應另備退伍令、退伍證明、免役證明或其他相關兵役證明正本,以備國境查驗。
備註 ※一般申請新照及換發護照,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現行標準為受理後10個工作天領取,不含例假日。

※普通護照效期原則為10年;未滿14歲者效期5年。護照效期屆滿後不得直接延期,須重新換發。

※首次申請普通護照必須完成本人身分確認;不能單純把身分證、照片交給旅行社就直接辦理。可本人赴外交部申請,或本人先至戶政事務所完成人別確認,再委任旅行社續辦。

※滿14歲至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申請護照,仍須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滿14歲之申請人則應依其是否已有身分證準備身分證或戶籍資料。

※父母離婚並不代表父、母任何一方都可直接簽署申請,應以實際依法具有親權/監護權者為準;必要時須以完整戶籍資料證明。

※尚有效之舊護照辦理換發時須繳交;舊護照經註銷後不得再作有效旅行證件使用。

※護照照片如使用手機自拍,可能因鏡像、廣角變形、修圖或臉部比例不符被要求補件,領照時間將順延。

※換發新護照後護照號碼會改變;已用舊護照號碼申請的簽證、ESTA、ETA、電子旅行授權、航空公司訂位、會員資料或其他旅行文件,應逐一確認是否需要重新申請或更新。

※曾領有護照者原則應沿用原外文姓名。外文姓名不是想換拼法即可任意變更;須符合領務局規定並提出相應證明。

※役男申辦護照與「兵役出境許可」是兩個不同程序。自2019年4月29日起,國內役男護照效期與一般民眾相同,亦不再於護照加蓋兵役管制章。

※目前外交部所稱「役齡男子」為年滿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當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男性國民。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即使已取得有效護照,出國前仍須依身分取得兵役出境許可;一般短期出境、在學交換/研究/進修、僑民役男等適用程序不同。

※現役人員出境應依服役或勤務單位規定取得核准。

※已退伍、免役、除役或已免除兵役義務者出境不須再申請役男出境許可;但外交部明確提醒,退伍後短期內出境者應攜帶相關證明文件正本,以備國境人員查驗。因此剛退伍旅客建議隨身帶退伍令或其他正式役別證明。

※「退伍令」不應列成所有男性申辦護照的固定必備文件;它主要是剛退伍、兵役資料可能尚未完全同步時的重要備用出境證明。

※依國際旅行實務,許多目的地要求入境時護照仍至少有6個月效期,因此即使護照尚未到期,也應先查目的地入境規定。

※2026年7月1日起,在臺設有戶籍之成年人,如現持護照已逾期或剩餘效期不足1年、護照未遺失且新護照資料頁內容完全不變,可使用「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

※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只適用資料不變的成年人;如需更改姓名、出生資料、外文姓名、僑居身分、外文別名等,不適用線上申換。

※線上申換案件官方規費NT$1,300,完成繳費10個工作天後須由申請人本人持身分證及相關文件至選定館處領照;現持護照尚有效者領照時須帶原護照。